钱江摩托: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 化,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发展及新业务拓展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 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包括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委托理财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滚动使用,任何 时点的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认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把风险防 范放在首位,保证委托理财资金的安全性。但委托理财投资的实际收益具有不 确定性,可能受到政策、市场、流动性等风险点影响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 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 务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发展及新业务拓展资金 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自本次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包括投资银行及证券公司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等。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企业按照既定战略运营的前提下,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 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 最大化。
2、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可滚动使用,任何时点的金额不 超过10亿元。
3、投资方式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包括投资银行及证券公司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并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单位,公司将优 先考虑配置银行类稳健型理财产品,以保障风险可控。
4、授权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经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经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 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委托理财决 策,实施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单位,且投资稳健型的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 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等,不影响企业按照既定战略运营,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提高 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