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3 月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 号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 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 股企业审计资格, 拥有近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 人,其中 合伙人182 人,注册会计师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
(一)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97.8 万元。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 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12 月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2026 年1 月1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 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3 月25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 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 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