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0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蔡卫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85 人,代表股份 185,555,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14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 人,代表股份
67,33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017%。
(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681 人,代表股份 118,224,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128%。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680 人,代表股份5,513,7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同意182,623,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95%;反对 2,886,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7%;弃权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4,886,9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6%;反对 620,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3%;弃权4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同意182,613,3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42%;反对 2,890,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79%;弃权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82,421,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9%;反对 2,974,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2%;弃权1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9%。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关联股东蔡卫东先生为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1,709,8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同意182,981,2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7%;反对 713,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8%;弃权1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同意184,427,5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20%;反对 977,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70%;弃权1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关联 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178,332,2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同意6,087,9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793%;反对 97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335%;弃权1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378,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043%;反对977,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01%;弃权1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与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关联 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票178,332,2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同意6,439,98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522%;反对 631,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0%;弃权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730,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883%;反对631,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68%;弃权1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49%。
9、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82,517,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28%;
反对2,887,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61%;弃权 1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1%。
10、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184,79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3%; 反对61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8%;弃权 1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4,748,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130%;反对615,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66%;弃权1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0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84,717,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81%; 反对660,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9%;弃权 1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0%。
本次股东会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 述职报告以及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 登在2026 年4 月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春明、朱文嘉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