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公司章程修正案

http://ddx.gubit.cn  2023-07-12  德展健康(000813)公司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实施结果,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1.1.2 …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企股新总字第4000001号。1.1.2 …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企股新总字第4000001号。
1.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6,394,464元。1.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4,955,990元。
3.1.7 公司股份总数为2,226,394,46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26,394,464股,其他种类股0股。3.1.7 公司股份总数为2,164,955,99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64,955,990股,其他种类股0股。
3.1.8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3.1.8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3.2.3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3.2.3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2.4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3.2.3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3.2.4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3.2.3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2.5 公司因本章程第 3.2.3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3.2.3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2.5公司因本章程第 3.2.3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3.2.3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3.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3.3.4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会未按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
4.1.1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4.1.2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4.1.3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注:4.1.1至4.1.3合并为4.1.1条后续序号做相应递延。4.1.1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4.1.10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4.1.8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
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三)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等)、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单笔或者连续十二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关联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除应当披露并参照《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等)、资产抵押等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事项;关联交易金额(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委托理财金额十二个月内按额度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审议公司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过3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除应当披露并参照《上市规则》规定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发生除委托理财等对累计原则另有规定的事项外的其他交易时,应当对交易标的相关的同一类别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4.2.2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4.2.2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4.3.2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4.3.2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
4.3.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4.3.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4.3.4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决定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4.3.4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决定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4.4.4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4.4.4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间及表决程序。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
4.5.10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4.5.10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应当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4.5.16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十五年。4.5.16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4.6.1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4.6.1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6.3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6.3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
4.6.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6.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4.6.6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公平、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删除4.6.6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6.8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当且仅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4.6.7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4.6.13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看自己的投票结果。 …4.6.12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上市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
5.1.1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5.1.1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5.1.4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5.1.4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
义务: …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务: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5.1.10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5.1.10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2.2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设董事长一人,联席董事长一人。5.2.2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设董事长一人,联席董事长一人。 公司董事会可以设一名职工董事。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5.2.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5.2.3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5.2.6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5.2.6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5.2.7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权限为:对外投资、委托理财(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或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成交绝对金额超过10,000万元。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或交易的5.2.7 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含固定资产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权限为: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成交绝对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上述成交金额和成交绝对金额均包含承担债务和费用金额;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成交金额和成交绝对金额均包含承担债务和费用金额;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为:公司担保事项(含单次、单一对象担保)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审议通过;本章程4.2.2规定第(二)项的对外担保,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本章程3.2.3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董事会决定委托理财的权限:交易金额十二个月内以额度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以上,或交易金额超过10,000万元。 董事会决定对外捐赠的权限为: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过100万元的对外捐赠。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为:公司担保事项(含单次、单一对象担保)应当取得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本章程4.2.2规定第(三)项的对外担保,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5.2.18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5.2.18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
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十五年。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6.1.3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6.1.3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6.1.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1.5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7.1.5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7.2.2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三)对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7.2.2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
7.3.3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7.3.3 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出
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五年。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至少保存十年。
9.1.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9.1.2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的规定进行编制。
9.3.1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9.3.1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9.3.2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9.3.2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10.2.1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开媒体范围内,指定至少一家报纸和网站作为公司对外公告信息披露10.2.1 公司应当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范围内确定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媒体。
13.1.3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13.1.3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