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 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7 月3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7 月3 日(星期五)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 年7 月3 日(星期五)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 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正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067 人,代表股份 2,923,250,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610%;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 人,代表股份1,162,535,3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2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共1,064 人,代表股份1,760,715,1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1.838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23,250,582 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3,349,605 股
占99.6613%
反对:9,645,177 股
占0.3299%
弃权:255,800 股
占0.008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7,122,844 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221,867 股
占96.6677%
反对:9,645,177 股
占3.2462%
弃权:255,800 股
占0.08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李姗姗、熊菲出席了本次会议 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议;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