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1  美达股份(000782)公司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达股份”)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不高于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江门市JCR2023-94(新会23)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竞拍土地使用权一切事宜,授权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转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为江门市自然资源局。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根据江门市JCR2023-94(新会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拍土地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江门市JCR2023-94(新会23)号地位于新会区崖门镇崖西甜水蓝屋村(土名);用途为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用地;出让建设用地面积443280.50平方米,具体红线范围见出让用地示意图。土地使用年限:三十年,自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之日起计。

(二)规划指标: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3〕6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5-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64921-1108201平方米;

建筑密度:40%-70%;绿地率:5%-20%;建筑高度:≤3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不大于总建设用地的7%,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三)其他出让条件:

1.地块拟用于发展合成纤维制造项目。

2.投资强度≥350万元/亩,项目实际投资额≥232722万元(或等值外币)。

3.土地竞得人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个月内须与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

(四)本宗地挂牌起始价:16624万元;竞买保证金:3325万元;最低增价幅度:

100万元/次。

(五)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9日;

2.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1日16时;

3.交纳保证金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31日17时;

4.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8月3日10时;

5.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8月3日10时起。

(六)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块具体位置、成交金额和土地面积)最终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或文件以及购买的标的土地使用权所约定的具体内容为准。

四、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的土地地块具有交通及能源利用便利的优势,拟用于打造公司新的产业基地,逐步置换公司原有生产设施、更新公司产能,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地块位于政府规划工业园区内,是“园区再造”工程主要工业园之一,符合未来城市发展趋势,作为储备用地,既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也符合公司产业布局要求。最终实现传统与创新有效独立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参与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的程序,具体能否成功竞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对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拟参与竞拍标的土地使用权的事项,拟用于打造公司新的产业基地,逐步置换公司原有生产设施、更新公司产能,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总体符合公司经营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拟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