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嘉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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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三区5 号楼四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口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之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召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2,315,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 人,列席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2 人,监事闫轶卿因外地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刘子生因身体不适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6018)、《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5 年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公司及董事会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及董事会2026 年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由监事长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5 年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公司及监事会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及监事会2026 年年度工作进行规划和展望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 年经营成果,公司编写了《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反映 公司2025 年全面财务状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5 年实际经营情况及2026 年既定规划,公司编写了《2026 年财务 预算报告》,以便更好的指导公司2026 年经营活动,实现公司既定目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为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在2025 年 的审计工作中认真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较高的专业 水平。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及服务水平,现拟继续聘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普通股同意股数462,315,0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追认2025 年度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普通股同意股数24,312,7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西博嘉信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往年公司经营情况及预计2026 年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2026 年度关联 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普通股同意股数24,312,72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江西博嘉信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如适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融嘉合创科技有限公 司、博雅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博雅仟恒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沈阳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等,江西博嘉信息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四家公司在2025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不低于0.7 亿元。鉴于此,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华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融嘉合创科技有限公 司、博雅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博雅仟恒软件技术(北京)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602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编号:2026023)。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标的公司业绩完成未达到承诺金额的说明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标的公司盈利未达到承诺金额的 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2026 年4 月27 日的《董事会对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 审计意见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十五)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2026 年4 月27 日的《监事会对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 审计意见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世民、杨超宇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决议》;
2、《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法律意见书》
博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