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中色股份(000758)公司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改提案情况,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 层611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议。

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7 人,代表股份775,832,6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9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705,227,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5.43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1 人,代表股份70,605,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54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3 人,代表股份70,843,48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38,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1 人,代表股份70,605,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547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提案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72,865,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5%;反对2,822,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8%;弃权1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同意67,876,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113%;反对2,822,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843%;弃权14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4%。

提案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73,514,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2%;反对2,178,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9%;弃权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同意68,525,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81%;反对2,178,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757%;弃权1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2%。

提案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773,516,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4%;反对2,173,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2%;弃权1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同意68,5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304%;反对2,173,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0685%;弃权1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1%。

提案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73,226,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1%;反对2,545,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1%;弃权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同意68,237,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11%;反对2,545,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928%;弃权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提案5.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772,359,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0%;反对2,805,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8%;弃权1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同意67,889,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303%;反对2,805,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598%;弃权1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

关联股东对本项提案予以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持有1,111,710 股未计入 本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提案6.00 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

同意773,843,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6%;反对1,902,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2%;弃权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同意68,853,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17%;反对1,902,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855%;弃权8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

本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提案7.00 2026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

同意773,643,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78%;反对2,075,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6%;弃权1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同意68,654,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097%;反对2,075,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9301%;弃权1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祥、刘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