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中国有色金属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谢志华、孙浩、周向阳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谢志华、孙浩、周向阳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