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
股票代码:000750
股票简称:国海证券
债券代码:524259
债券简称:25 国海0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202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5 月9 日发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5 国海01”或“本期债券”,债券代码524259)。本期债券 将于2026 年5 月11 日(因2026 年5 月9 日为非交易日, 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支付2025 年5 月9 日至2026 年5 月8 日期间的利息。本年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8 日,凡在2026 年5 月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5 国海01
3.债券代码:524259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00 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 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6.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 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 年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1.98%
9.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25 年5 月9 日起 至2027 年5 月8 日止。
10.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1.起息日:2025 年5 月9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6 年至2027 年每 年的5 月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 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 年5 月9 日。 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信用级别: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于2025 年4 月17 日出具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第一 期)》(编号:CCXI-20243306D-02),公司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 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5 国海01”票面利率为1.98%,每手(面值 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付息金额为人民币19.80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 金额为人民币15.8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
手实际取得的利息金额为人民币19.80 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和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8 日
2.除息交易日:2026 年5 月11 日(因2026 年5 月9 日 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3.债券付息日:2026 年5 月11 日(因2026 年5 月9 日 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5 月9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1.9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 年5 月8 日(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 息。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 付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 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 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 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 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 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5 号)的规定,自2026 年1 月1 日起 至2027 年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
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海河
咨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 号国海大厦
邮政编码:530028
咨询联系人:莫嘉文
咨询电话:0771-5539015
传真电话:0771-5539055
2.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邱桓沛
咨询电话:020-66338888
传真电话:020-87553363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