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3:信息披露负责人任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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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5 月21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兰明云女士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2026 年5 月21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原董事会秘书马春华先生第十届任期届满后不再续聘,马春华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马春华先生为公司发展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兰明云女士为公司信息披露负 责人,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兰明云女士,1990 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历任苏州声威电声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 年11 月至今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信息披露负责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及正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