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聂兴凯 | 2 | 0 | 2 | 0 | 0 | 否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2022年度的任职期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4日,任职期间内未召开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发表意见时间 | 发表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 | 2022/1/7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同意 |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情况。对于提交给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认真核查实际情况,仔细审阅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它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2023年经营计划的介绍。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在此要衷心地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
独立董事:聂兴凯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