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26  浙江震元(000705)公司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4日,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900202504230200),为子公司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生物”)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内,向绍兴银行取得的人民币1,000万元整(壹仟万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震元生物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震元生物提供信用担保,12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同意日起一年内,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7EEB2YX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39号

法定代表人:樊伟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6,652.8122,030.48
负债总额10,514.608,856.79
净资产26,138.2113,173.68
项 目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2023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17.28102.47
利润总额-1,235.48-1,527.34
净利润-1,235.48-1,527.34

震元生物非失信被执行人,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为公司拥有100%权益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证担保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2)利息(包括按规定计收的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代理费等)。

(3)特别约定:对商业汇票、进口信用证、银行保函、贴现及其他“贷款”业务的本金余额指扣除该业务在乙方的相应保证金后的余额。

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3、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二)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2、乙方和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预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5.55%,实际担保额度为68,200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对子公司担保除外),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