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http://ddx.gubit.cn  2023-06-21  厦门信达(000701)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验 资 报 告

众环验字(2023)3000001号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5,008,376.00元,股本为人民币565,008,376.00元。经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5号文《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贵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9,373,512股人民币普通股。贵公司本次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36,569,7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8,796,898.7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6,686,763.20元的出资款人民币702,110,135.5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146,081.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9,964,054.34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36,569,730.00元,余额人民币563,394,324.34元转入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65,008,376.00元,股本人民币565,008,376.00元,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03月06日出具CAC证验字[2023]001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01,578,106.00元,股本人民币701,578,106.00元。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初自

中国·武汉 2023年06月15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他合计其中:股本
金额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其中:货币出资
金额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3,853,564.0019,999,997.1619,999,997.163,853,564.002.82%3,853,564.002.82%
西安力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力天投资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853,564.0019,999,997.1619,999,997.163,853,564.002.82%3,853,564.002.82%
董卫国4,816,955.0024,999,996.4524,999,996.454,816,955.003.53%4,816,955.003.5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911,368.00175,999,999.92175,999,999.9233,911,368.0024.83%33,911,368.0024.8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009,633.0025,999,995.2725,999,995.275,009,633.003.67%5,009,633.003.67%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487,475.0069,999,995.2569,999,995.2513,487,475.009.88%13,487,475.009.88%
李天虹6,358,381.0032,999,997.3932,999,997.396,358,381.004.66%6,358,381.004.66%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8,092,485.0041,999,997.1541,999,997.158,092,485.005.93%8,092,485.005.9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825,997.00154,796,924.43154,796,924.4329,825,997.0021.84%29,825,997.0021.84%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7,360,308.00141,999,998.52141,999,998.5227,360,308.0020.03%27,360,308.0020.03%
合 计136,569,730.00708,796,898.70708,796,898.70136,569,730.00100.00%136,569,730.00100.00%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本次增加额变更后
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出资比例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3,924,044.0027.24%290,493,774.0041.41%153,924,044.0027.24%136,569,730.00290,493,774.0041.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11,084,332.0072.76%411,084,332.0058.59%411,084,332.0072.76%411,084,332.0058.59%
合 计565,008,376.00100.00%701,578,106.00100.00%565,008,376.00100.00%136,569,730.00701,578,106.00100.00%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1992年11月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及厦门市财政局“厦体(1992)020号”文批准,由厦门信息信达有限公司(原名:厦门信息信达总公司)下属的六个单位联合组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万元,其中:经厦门市财政局(92)厦评估确认字第23号文确认的上述六个单位投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为8,833.25万元(包括8,500万元作为股本,333.2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同时以每股2元募集了5,000万股内部职工股。199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500万股的A股,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上市后的总股本为20,000万元。

2006年7月17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资本,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股;此外,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1.5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为24,025万股,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14年3月20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34,043股,每股发行价格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13,731,257.96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67,654.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0,634,043.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600,429,942.23元。本次新增股本70,634,043.00元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10,884,043.00元。

2016年1月25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5,729,013股,每股发行价格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96.54元,扣除承销费(包括保荐费)人民币19,499,999.95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52,967.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147,028.63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5,729,013.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182,418,015.63元。本次新增股本95,729,013.00元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06,613,056.00元。

2020年8月21日,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0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

2.46元,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18,713,056.00元。

2021年4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120,345,32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4元,募集资金总额582,471,348.8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4,716,981.14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5,305.6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5,809,062.0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20,345,32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55,463,742.02元。本次新增股本120,345,320.00元后,公司股本总额为539,058,376.00元。

2021年11月,公司对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完成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538,858,376.00元。

2022年7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98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24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564,838,376.00元。

2022年9月,公司对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260,000股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64,578,376.00元。

2023年3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核心骨干人员)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3.24元,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565,008,376.00元。

本次变更前公司累计股本总数为565,008,37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53,924,044股,占股份总数的27.24%,无限售条件股份为411,084,332股,占股份总数的

72.76%;公司注册资本为565,008,376.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经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5号文《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贵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9,373,512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136,569,7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8,796,898.70元。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其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6,686,763.20元后,于2023年06月14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702,110,135.50元缴存于贵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其中: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200919100072952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缴存457,479,200.00元;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200919100072704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缴存40,000,000.00元;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钟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100200919100072828的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内缴存204,630,935.50元,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形式汇入账户。 贵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扣除其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合计为人民币702,110,135.5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46,081.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964,054.3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36,569,73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63,394,324.34元。截至2023年06月14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01,578,106.00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明细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7,087,968.996,686,763.20
2会计师费用250,000.00235,849.06
3律师费用889,848.53844,565.51
4信息披露费807,500.00761,792.45
5发行登记费136,569.73128,839.37
6印花税175,034.77175,034.77
合计9,346,922.028,832,844.36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