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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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IFC 国际金融中心45F 大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口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施志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37,992,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 人,列席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 司的基本运作和稳健经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 障了公司的基本运作和稳健经营。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 2026-005、2026-006 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部分。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6 年将继续深 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 2026-012 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 2026-011 号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投入以及与合作方根据股
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 2026-010 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的 2026-013 号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经审计不具备分红条件,不予分配,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三、备查文件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