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3-26  永安林业(000663)公司公告

编号:2026-00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5 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3 月25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 号煤业 大厦8 楼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4 人,代表股份79,425,4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35,180,67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6 人,代表股份44,244,80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4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1 人,代表股份 31,732,8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 人,代表股份9,019,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9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5 人,代表股份22,713,0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61%。

(八)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控股股东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 议案》

关联方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议案,其所持 有效表决股数64,884,6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3,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9.8714%;反对31,838,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0.0856%;弃权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21,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2.0013%;反对5,67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09%;弃权34,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7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伍敏智、周航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