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中钨高新(000657)公司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0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 号钻石大厦 1006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仲泽

6.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71 人,代表股份 1,514,674,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738%(截至股权 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278,604,400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6 人,代表股份697,394,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0.60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65 人,代表股份 817,280,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676%。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董事会向本次股东会提交了6 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现 场或网络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92,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49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84,1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74,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0%;反对498,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弃权84,1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94,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7%;反对5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76,4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84%;反对523,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2%;弃权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079,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7%;反对533,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6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78%;反对533,26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2%;弃权6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4,121,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4%;反对50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902,7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6%;反对504,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2%;弃权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 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4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9203%;反对13,056,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4%;弃权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40,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203%;反对13,056,48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84%;弃权

5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697,212,812 股)和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73,005,553 股)回 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3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0.9178%;反对13,05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0%;弃权6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336,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178%;反对13,058,889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00%;弃权 6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雨竹、张子乔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