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4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 万-15,000 万元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价格不超过8.00 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1000.00 万股-1,875.00 万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1%-1.3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6 年4 月24 日和4 月28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号),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比例达到1%的情况
截至2026 年5 月1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4,000,6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99,938,234 股)的比例为 1.0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5.7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5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人民币79,734,238.2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⑴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内;⑵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⑴委托价格不得为公 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⑵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 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⑶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