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证券简称:茂化实华公告编号:2026-026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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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取消议案的情况,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议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议案7.0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零壹万零玖佰元授信额度及公司及子公司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情况: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1日(周四)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志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241,980,2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5458%。
其中:
-2-股东人数
| 股东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总股份 | |
| 现场投票 | 4 | 240,565,276股 | 46.2736% |
| 网络投票 | 80 | 1,415,012股 | 0.2722% |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2人,代表股份10,404,94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14%。
其中:
-3-中小股东人数
| 中小股东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总股份 | |
| 现场投票 | 2 | 8,989,930股 | 1.7292% |
| 网络投票 | 80 | 1,415,012股 | 0.2722% |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对列入会议通知中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议案1.00《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7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5%;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07%;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3%;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表决结果:通过。
2.议案2.00《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72,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5%;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07%;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3%;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表决结果:通过。
3.议案3.0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71,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1%;反对3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8%;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6,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11%;反对3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79%;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表决结果:通过。
4.议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164,914,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1%;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2%;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778%;反对36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83%;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8%。
表决结果:通过。
5.议案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1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0%;反对4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3%;弃权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88%;反对4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7%;弃权4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4%。
表决结果:通过。
6.议案6.00《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18,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0%;反对4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7%;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2,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588%;反对4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73%;弃权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8%。
表决结果:通过。
7.议案7.0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零壹万零玖佰元授信额度及公司及子公司为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2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0%;反对4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9%;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7,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050%;反对4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1%;弃权4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0%。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闫哲、林沁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