钒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和1%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股票简称:钒钛股份公告编号:2026-26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和1%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提供给本公司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港务”)持有公司股份464,547,472股,占公司总股本9,290,947,845股的5.00%,持股比例触及5%及1%的整数倍;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营口港务因经营和资金安排,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不超过62,915,612股。
近日,公司收到营口港务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和1%整数倍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营口港务于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83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90,947,845股的0.55%。
截至2026年5月8日,营口港务持有公司股份464,547,472股,占公司总股本9,290,947,845股的5.00%,持股比例触及5%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住所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8日 | |||
| 股票简称 | 钒钛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629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026/4/10-2026/5/8 | 集中竞价 | 50,837,300 | 0.55% |
| 合计 | / | / | 50,837,300 | 0.55%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515,384,772 | 5.55% | 464,547,472 | 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5,384,772 | 5.55% | 464,547,472 | 5.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1、营口港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2、营口港务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不适用)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关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和1%整数倍的告知函) | |
注:1.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表中的持股比例均按照未扣除回购账户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股东营口港务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营口港务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股东营口港务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和1%整数倍的告知函》;
(二)股东营口港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