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史旭光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史旭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补选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 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 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董事徐亚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 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将在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后生效。
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与ESG 委员会
主任委员:周志
委员:冯东、史旭光、龚敏、张腾文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龚敏
委员:周志、张腾文、马桦
(三)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腾文
委员:史旭光、龚敏、马桦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马桦
委员:史旭光、张腾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3 日
附件:
史旭光先生简历
史旭光,男,1979 年4 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南理工 大学自动化学院讲师、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工程师、深圳 市吉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高级工程师、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分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广东鸿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副总 裁、第一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广东晟创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 南控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成都高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史旭光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 联关系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 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