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5  高新发展(000628)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张月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月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月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鉴于张月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本次聘任将在张月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后生效。在此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任正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独立董事:龚敏、张腾文、马桦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