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6-04-29  盈新发展(000620)公司公告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 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和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2 月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 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业务规模: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50 人,注 册会计师88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210,734.12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189,880.7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 万元。审计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 户家数112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12,475.47 万 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 家。

项目合伙人张文荣、签字注册会计师白光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具有从 事上市公司及行业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资质,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及相关独立性要求。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 年9 月29 日、2025 年10 月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 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