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资本: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中油资本(000617)公司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 号石油金融大厦B 座 四层会议室

3.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林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74 人,代表股份10,109,035,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634%。其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 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2 人,代表股份242,742,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920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672 人,代表股份9,866,292,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8.0433%。

会。

2.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

2. 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098,403,9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948%;反对9,925,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82%;弃权705,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同意78,031,3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094%;反对9,925,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1949%;弃权705,4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7%。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10,098,974,4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005%;反对9,348,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25%;弃权712,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同意78,601,8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528%;反对9,348,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5439%;弃权712,1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32%。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10,098,850,1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992%;反对9,478,2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706,7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同意78,477,5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126%;反对9,478,2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902%;弃权706,7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1%。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10,098,923,7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000%;反对9,375,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27%;弃权735,9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同意78,551,1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957%;反对9,375,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5743%;弃权735,9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01%。

(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0,098,902,3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998%;反对9,446,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934%;弃权686,3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同意78,529,7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715%;反对9,44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544%;弃权686,3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1%。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0,097,743,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883%;反对10,514,6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40%;弃权777,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同意77,370,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641%;反对10,51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8591%;弃权777,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68%。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出的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怡敏、王婷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