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迪投资”)股票(股票代 码:000609,证券简称:ST 中迪)于2026 年3 月10 日、3 月11 日、3 月12 日 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8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天微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微投资”)承诺在中迪投资权益变动完成之日 起18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中迪投资股份。
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天微投资、实际控制人门洪达先生、张伟先 生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天微投资在公司于2025 年11 月11 日披露的《北京中迪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示,不存在未来12 个月内改变中迪 投资主营业务或者对中迪投资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中迪投资因
其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致需要对中迪投资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 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天微投资关于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或 安排。公司主营业务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 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截至2026 年3 月11 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12.56 倍,滚动市盈率为-15.54 倍,市净率为-368.25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 年3 月11 日发布的数据,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房地产业的静态市盈率为26.80 倍,滚动市盈率为 26.15 倍,市净率为0.86 倍。公司各项估值数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 据有较大偏离。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判断、谨 慎投资,注意炒作风险。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同时,《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9.8.1 条第七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6 年1 月30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
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亏损56,000 万元至28,000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000 万元至2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亏损51,000 万元至25,5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8,000 万元至 22,000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41,843.72 万元至-13,843.72 万元。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
4、2026 年1 月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 年度利润总额亏损56,000 万元至28,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6,000 万元至2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51,000 万元至25,500 万元,扣除后 营业收入为18,000 万元至22,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 年修订)》第9.3.1 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3 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41,843.72 万元至-13,843.72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9.3.1 条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根据公司《2025 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亏损56,000 万元至28,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51,000 万元至25,500 万元。因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若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审计报告中显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9.8.1 条第(七) 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交
易将在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 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5、截至2025 年底,原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润鸿富创”)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所得价款将全部用于偿还重庆中美恒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 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间债务。在偿还后,中美恒置业仍欠三峡银行借款 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合计约3.53 亿元。
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因此承担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向三峡银 行借款所提供担保的担保责任;同时,如原公司控股股东润鸿富创向公司、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美恒置业进行追偿将形成被动关联交易。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 况履行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6、2025 年10 月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告》, 为确保工程款支付,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 州中鑫”)将“中迪·花熙樾”房地产住宅项目一期、二期项下的11#、12#楼商 业以及项目一期、二期项下2,409 个产权车位及库房向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提供抵押担保。
目前,由于前述抵押物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取得产权证,导致不能正常办 理抵押手续,达州中鑫存在因此承担向成都捷意支付1,400 万元违约金的风险。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10 月24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告》。
7、2025 年9 月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公 告》、2025 年10 月21 日、11 月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2018 年,公司为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迈尔斯通公司”)向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 农村商业银行”)申请17,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 年,公司 将迈尔斯通公司出售后继续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5 年9 月,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就前述事项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迈尔斯通公司偿还借款利息(包括罚息、复利),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
2025 年10 月,公司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 (2025) 川71 执1251 号,要求向简阳农村商业银行本金12,799.83 万元及一般债务利息, 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同时,简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 书》(2025)川0180 民初6759 号,判令迈尔斯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 内偿还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利息1,034.07 万元,罚息127.40 万元,复利66.80 万元,共计1,228.27 万元。判令简阳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对迈尔斯通公司名下的 所有位于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 号的房屋的折价、变卖、拍卖价款在上述债权范 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公司对迈尔斯通公司在执行前述财产后仍不足履行债 务的,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如迈尔斯通公司无法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公司将有承担最高 12,799.83 万元本金、1,228.27 万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的连带清偿责任的 风险。
2025 年12 月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司收到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川0180 执 4306 号,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立即履行(2025)川0180 民初6759 号判决书确 定的义务,支付人民币12,282,675.71 元及相关利息、迟延履行金,并负担本案 执行费用;缴纳执行费79,682.68 元。同时,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冻结了公司 部分账户,冻结金额为1.28 亿元。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9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以及2025 年10 月21 日、11 月3 日、12 月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 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8、2025 年11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以房抵款事项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正在推进位于四川省达州市的“中迪·绥 定府”房地产住宅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相关建设开发工程由总包 方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负责。截止目前,该项
目累计尚有6,921 万元工程款需向成都捷意支付。鉴于,现阶段公司资金紧张, 为缓解资金压力,达州绵石拟以“中迪·绥定府”房地产住宅项目4#、9#、13# 楼的总价为885.41 万元的14 套房产等额抵偿成都捷意工程款。抵偿后,该项目 累计尚有6,035.59 万元工程款需向成都捷意支付。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15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 子公司以房抵款事项的公告》。
9、2025 年11 月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收到成渝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渝87 执2425 号之十二, 拟拍卖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平铁科”)48,888,000 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30.04%的股票,占本公司持有 康平铁科股票数量的100%。
2025 年12 月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 性公告》,公司于2025 年12 月26 日在“阿里资产·司法”网站上公示信息查询, 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6 年1 月27 日10:00 时起至2026 年1 月28 日10:00 时止(即24 小时,延时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公 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48,888,000 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30.04%, 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100%的股票。本次拍卖起拍价为43,119,300 元。
2026 年1 月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 告》,2026 年1 月28 日,根据“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示, 公司参股公司股票第一次被司法拍卖的结果为“已流拍,无人出价”。
2026 年1 月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2026 年1 月30 日,经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6 年2 月26 日10:00 时起至2026 年2 月27 日10:00 时止(即24 小时,延时除外)在 “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 48,888,000 股,占康平铁科总股本30.04%,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100% 的股票。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38,807,300 元。
2026 年2 月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2026 年2 月27 日,根据“阿里资产·司法”网络平台的拍卖结果显
示,公司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结果为“已流拍,无人出价”。
2026 年3 月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 公告》,2026 年3 月3 日,公司查询获悉,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6 年3 月18 日 10:00 时起至2026 年5 月17 日10:00 时止(即24 小时,延时除外)在“阿里 资产·司法”网络平台变卖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康平铁科48,888,000 股,占康 平铁科总股本30.04%,占本公司持有康平铁科股票数量100%的股票。变卖价格 为38,807,300 元。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11 月28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2025 年12 月27 日在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2026 年1 月2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 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6 年1 月31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6 年2 月28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股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2026 年3 月4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参 股公司股票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10、截至2025 年末,公司大额非经营性负债共计10.06 亿元,其中包括: 公司子公司中美恒置业与三峡银行间债务3.53 亿元;公司保交楼借款债务1.10 亿元;公司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广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间债务1.16 亿元;公司与清泉企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间债务0.71 亿元; 公司与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债务0.52 亿元;公司与原 公司关联方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债务0.23 亿元;公司与原公司关联方 四川省蜀工数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债务0.26 亿元;原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润鸿 富创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因承担债务担保责任而形成公司债务2.55 亿元。
11、2026 年1 月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州中 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自2018 年11 月起陆续签订了 达州中鑫下属房地产项目“中迪·花熙樾”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涉及项目相 关工程。截至2024 年12 月该等工程已经全部完成。
2025 年5 月,成都捷意、达州中鑫签订项目结算及支付协议,对工程进行 统一结算,确认成都捷意完成工程总造价为90,524.03 万元;扣除质保金 1,457.02 万元后,应付工程款总额为89,067.01万元;达州中鑫已支付74,450.17 万元工程款,尚余未付工程款14,616.84 万元,将分12 个月支付,且应在2025 年7 月31 日前将项目地下车位及库房抵押给成都捷意为工程款支付提供担保, 但达州中鑫至今未按约定进行工程款支付以及办理抵押登记,已构成违约。就此, 成都捷意向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 支付下欠工程款14,616.84 万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律师代理费20 万 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向成都捷意支付逾期违约金;依法判决成都捷意在达州中 鑫欠付工程款14,616.84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范围内对案涉建设工程的折价 或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依法判决达州中鑫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17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12、2026 年1 月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21 年10 月-11 月,公司共计向上海煜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煜赛”)借 款1,820 万元。2022 年3 月,上海煜赛将持有对公司1,820 万元债权转让给四 川省蜀工数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工数联”)。截至目前,公司尚欠 蜀工数联借款本金1,820 万元及利息未还。为此,蜀工数联对公司、第三人上海 煜赛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向蜀工数联偿还债务 本金1,820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实际出借之日起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为止。 本息暂合计2,830.91 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由公司 承担。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9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13、2026 年1 月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1 月30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微投资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天 微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71,14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3.77%的股票中的 2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8.02%,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33.73%的股票 质押给海南邦纳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并于2026 年1 月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31 日在《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14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