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4 月22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 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15:00 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 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5 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 号万和国际7 幢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35 人,代表股份548,464,6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5 人,代表股份544,763,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 表股份7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股东授权代表3 人,代 表股份544,685,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3,701,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2 人,代表股份3,701,47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 人,代表股份3,701,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63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项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独立董事章丰、傅 怀全,财务负责人何亚达,常务副总经理杨淑英,副总经理王柏华出席了本次会 议,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已向公司请假。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赵超鹏、郑隆隆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48,023,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反对431,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同意3,2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60%;反对431,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39%;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2、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548,023,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反对431,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6%;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同意3,260,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760%;反对431,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39%;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3、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548,01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 反对44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同意3,249,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761%;反对442,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37%;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547,945,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 对43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同意3,259,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52%;反对43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47%;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高坚强对本提案回避表决。高坚强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 有本公司77,700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0076%,2025 年度在本公司领薪。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拟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547,945,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4%;反 对431,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同意3,259,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52%;反对431,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20%;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9%。
高坚强对本提案回避表决。高坚强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持
有本公司77,700 股股票,占总股本的0.0076%。
6、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48,022,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5%; 反对431,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同意3,259,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0679%;反对431,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20%;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46,959,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7%; 反对1,494,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5%;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同意2,196,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496%;反对1,494,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803%;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46,95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6%; 反对1,50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同意2,190,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75%;反对1,50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5424%;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46,959,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7%; 反对1,494,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5%;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同意2,196,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496%;反对1,494,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3803%;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10、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546,953,9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46%;
反对1,50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8%。
同意2,190,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875%;反对1,500,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5424%;弃权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公司独立董事已在本次股东会上提交《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已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赵超鹏、郑隆隆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5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