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3-28  华媒控股(000607)公司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3 月11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 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 年3 月27 日(星期五)15:30 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3 月27 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3 月2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7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 号万和国际7 幢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项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5 人,代表股份549,662,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1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3 人,代表股份544,763,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 表股份7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股东授权代表2 人,代 表股份544,685,4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2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 人,代表股份4,899,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8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2 人,代表股份4,899,16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2 人,代表股份4,899,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4814%。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项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董事邵双平出席了 本次会议,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已向公司请假。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伟、郑隆隆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置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316,1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0%; 反对29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弃权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2,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335%;反对293,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88%;弃权5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张伟、郑隆隆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3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