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6-09-04  建投能源(000600)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

000600股票简称:建投能源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九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秦刚王剑峰李建辉
邓彦斌王涛李国栋
赵丽红蔡宁生孙正运

除由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孙原朱海涛靳永亮

张志勇

张志勇张贞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发行人全体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声明本公司全体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名:
赵丽红孙正运李建辉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231,141,279股

2、发行股票价格:7.3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1,691,954,162.28元

4、募集资金净额:1,687,772,673.4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31,141,27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9月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 6

三、发行时间 ...... 9

四、发行方式 ...... 9

五、发行数量 ...... 9

六、发行价格 ...... 1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 10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0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1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1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8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9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1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1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 21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1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1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3

四、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4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6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6

二、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 ...... 28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29

四、审计机构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五、审计机构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六、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1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 33

第九节备查文件 ...... 34

一、备查文件 ...... 34

二、查阅地点 ...... 34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建投能源、上市公司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河北建投集团、建投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上市公告书《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定价基准日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8月12日
发行价格7.32元/股
发行数量231,141,279股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利安达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3年、2024年、2025年和2026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CIGEnergyInvestmentCo.,Ltd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公司设立日期1994年1月18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公司网址https://www.jei.com.cn/
股票代码000600
股票简称建投能源
实际控制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资本1,803,234,376元
董事会秘书孙原
联系电话0311-85518633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自有房屋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住宿、中西餐、食品、烟(零售)、酒(零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钢材、服装、针织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美容、美发、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冷、热饮的批发、零售;仓储、清洁洗涤服务;摄影、复印;歌舞。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用品、保健食品(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会议服务;食品加工(仅限分支机构);食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化妆品、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主营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0236018805C
上市日期1996年6月6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建投能源及控股股东的批准和授权

2025年8月15日,建投能源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8月26日,河北建投集团核发了《关于同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批复》(冀建投资本字〔2025〕1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

2025年9月5日,建投能源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

2026年2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20日向深交所报送《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包括截至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36家基金公司、35家证券公司、22家保险机构和166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在发行人、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1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的基础之上增加该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截至发行T日(2026年8月14日)前,发行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前述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2026年8月14日(T日)上午9:00至12: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主承销商共接收到13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6.96元/股-8.05元/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是否为有效申购
1德裕钢联贸易(舟山)有限公司7.0010,000
2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46,000
7.699,000
3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8.005,000
7.408,000
7.0010,000
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3812,000
5UBSAG7.115,000不适用
7.025,400
6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7.295,640不适用
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567,100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18,680
7.2512,180
6.9616,480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58,500不适用
7.889,300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325,000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14,360不适用
7.4614,560
7.0919,58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77,930不适用
7.3222,830
7.0524,530
13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8.0075,000

3、确定的投资者股份配售情况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32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231,141,279股,募集资金总额1,691,954,162.28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0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2,459,016749,999,997.126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188,524228,299,995.68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890,710145,599,997.206
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393,442119,999,995.446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704,91892,999,999.766
6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295,08189,999,992.926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857,92386,799,996.366
8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928,96179,999,994.526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699,45370,999,995.966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723,25127,254,197.326
合计231,141,2791,691,954,162.28-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年

日(T日)。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231,141,279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拟发行股票数量231,141,279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20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6.95元/股和231,141,279股的孰低值),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31,141,27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91,954,162.28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231,141,279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8月12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7.32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5.32%。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91,954,162.28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181,488.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7,772,673.49元。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8月14日,建投能源、主承销商向10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560号),截至2026年8月19日,中信建投证券已收到10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691,954,162.28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2026年8月20日,中信建投证券将扣除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8月20日出具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6年8月20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1561号),截至2026年8月20日,建投能源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1,279股,发行价格7.32元/股,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1,954,162.28元,扣除发行费用4,181,488.79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7,772,673.49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31,141,27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56,631,394.49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已根据相关规定,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6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7MA04E5WF7T
成立时间2021年8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9层936室
法定代表人徐汉洲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1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年6月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0951519W
成立时间2005年9月30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50,242.483852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222-225室、11层、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发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和处置;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7878666D
成立时间2001年4月1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244.2万元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AQF836T
成立时间2023年3月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金丽南路3号院2号楼1至16层01内六层1-288室
法定代表人杨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82,484.5511万元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MA1C6UHW4K
成立时间2020年7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3,000万元
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号B栋16层
企业名称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法定代表人于泳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关联关系说明》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其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公募基金产品或养老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其他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Ⅱ类专业投资者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4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6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8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1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上述

家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等资料,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投资者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认为:

建投能源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0号)和建投能源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情形。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并已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2、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及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股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相关要求;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第三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026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建投能源证券代码:000600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9月7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6年9月7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13,183,50039.55%231,141,279944,324,77946.42%
无限售条件股份1,090,050,87660.45%-1,090,050,87653.58%
股份总数1,803,234,376100.00%231,141,2792,034,375,655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26年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1,803,234,376股,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
1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5,905,95065.21701,495,667.00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7,681,4853.20-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品质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00.55-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880,1600.38-
5郭帅栋6,385,3000.35-
6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380,9000.24-
7肖爱培3,759,9980.21-
8高盛国际-自有资金3,018,7720.17-
9侯舒皓2,956,7000.16-
10BARCLAYSBANKPLC2,815,4210.16-
合计1,273,784,68670.63701,495,667.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限售股数(股)
1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75,905,95057.80701,495,667
2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2,459,0165.04102,459,016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7,681,4852.84-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188,5241.5331,188,524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890,7100.9819,890,710
6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393,4420.8116,393,442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704,9180.6212,704,918
8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295,0810.6012,295,081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857,9230.5811,857,923
10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928,9610.5410,928,961
合计1,451,306,01071.34919,214,24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5年

日、2026年

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25年度、202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度/2025年末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度/2025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0.431.040.380.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816.586.876.66

注1:发行前数据来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1-6月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计算;

注2: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注3: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31,141,27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河北建投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其中,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04%,成为公司重要股东,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增加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该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证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24]第024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和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595号和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91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06-30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计5,104,113.575,091,904.144,713,851.034,306,734.90
负债合计3,004,788.923,013,283.062,955,803.632,953,942.52
股东权益合计2,099,324.652,078,621.071,758,047.41,352,792.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328,724.331,285,727.541,044,379.351,039,340.20

注:因同一控制下合并,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进行追溯调整,下同。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1,023,054.442,278,563.812,351,723.831,958,300.14
营业利润126,454.66339,041.2481,621.5121,700.53
利润总额126,427.11341,860.9482,198.3733,038.80
净利润109,328.02289,430.8769,592.9621,445.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71.95187,852.5353,116.0118,862.6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项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068.83541,805.78377,100.53215,17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843.14-498,259.20-385,974.37-275,42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649.0779,669.1648,033.7786,751.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125.24123,209.8139,159.9526,498.34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6年1-6月/2026年6月末2025年度/2025年末2024年度/2024年末2023年度/2023年末
毛利率(%)23.2226.6515.3511.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816.585.011.85
期间费用率(%)12.1013.1712.5512.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1.040.300.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1.040.300.11
资产负债率(%)58.8759.1862.7068.59
流动比率(倍)0.580.520.680.76
速动比率(倍)0.530.480.580.66
利息保障倍数(倍)5.977.402.111.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087.938.027.63
存货周转率(次)10.6214.3917.3818.80
总资产周转率(次)0.200.460.520.47
每股净资产(元/股)6.816.585.775.8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623.002.081.2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610.680.220.15

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财务费用;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10、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其他权益工具)÷总股本;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总股本。

二、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4,306,734.90万元、4,713,851.03万元、5,091,904.14万元和5,104,113.57万元,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控股火力发电装机容量提升,经营规模扩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953,942.52万元、2,955,803.63万元、3,013,283.06万元和3,004,788.92万元,负债总额略有增长。

(二)盈利能力分析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58,300.14万元、2,351,723.83万元、2,278,563.81万元和1,023,054.44万元,营业收入整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862.63万元、53,116.01万元、187,852.53万元和77,671.95万元。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1、国内煤炭供应总体稳定,供需进一步改善,煤炭价格震荡下行;2、公司参股火电企业盈利增加使得公司投资收益也有所增加。

(三)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分别为26,498.34万元、39,159.95万元、123,209.81万元和-109,125.2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5,172.85万元、377,100.53万元、541,805.78万元和111,068.83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呈现持续净流入状态。

第六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刘成主要经办人员:贺星强、李祖业、田文明、王宇、杨学雷、王浩浩、周大川联系电话:010-56051438传真:010-56160130

二、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法定代表人:朱健经办人员:张维、袁业辰、范佳伟联系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6666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慕景丽、钟超、徐源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四、审计机构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负责人:杨志国经办注册会计师:卢丽、段现红联系电话:010-56730088传真:010-56730000

五、审计机构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负责人:黄锦辉经办注册会计师:贾志坡、吕建设(已离职)联系电话:010-85886680传真:010-85886680

六、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负责人:杨志国经办注册会计师:卢丽、段现红联系电话:010-56730088传真:010-56730000

第七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李祖业和田文明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李祖业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

志特新材IPO、浙盐股份新三板挂牌、安井食品非公开、甘肃能源非公开、连云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创世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无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田文明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湖南裕能IPO、兰州银行IPO、晶科科技IPO、百邦科技IPO、宁波银行配股、居然之家非公开、华银电力非公开、甘肃能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居然之家重组上市、新奥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世纪鼎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大唐电信重大资产重组、辽宁能源免于要约收购、居然之家2016年中期票据、中国国新2018年债转股专项债、新奥燃气2019年公司债等项目。无作为保荐代表人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保荐人认为:本次建投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建投能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第九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上市申请书;

(三)保荐协议;

(四)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五)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六)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七)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八)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九)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十一)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查阅地点

公司名称: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17层

电话:0311-85518633

传真:0311-8551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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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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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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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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