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

查股网  2026-06-17  青岛双星(000599)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0599股票简称:青岛双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时,除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公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7.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1,657.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08,340.20元。

三、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173,913,043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43,113,119股,其中,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6年6月9日受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6年6月18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的相关锁定期内不得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柴永森张军华张晓新
邓玲陈 华王静玉
张焕平王竹泉王 荭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陈 刚许 冰王 君
孙庆江邹广峰王 博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目 录 ...... 12

释 义 ...... 1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7

二、本次发行概要 ...... 18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20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2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33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4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4

第五节 持续督导 ...... 36

一、持续督导期间 ...... 36

二、持续督导方式 ...... 36

三、持续督导内容 ...... 36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7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 37

二、法律顾问 ...... 37

三、审计机构 ...... 37

四、验资机构 ...... 38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40

一、备查文件 ...... 40

二、备查地点 ...... 40

释 义本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告书、本上市公告书《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
重组报告书《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青岛双星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叁伍玖公司青岛叁伍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双星集团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城投创投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信资本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双星投资青岛双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创投青岛国信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双星投资及国信创投
星投基金青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26年3月27日更名为“青岛星投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星微国际青岛星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星投基金及星微国际
锦湖轮胎、目标公司锦湖轮胎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KUMHO TIRE CO., INC.,于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073240.KS
标的资产交易对方持有的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
本次交易青岛双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同时青岛双星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重组青岛双星向双星集团、城投创投、国信资本发行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叁伍玖公司向双星投资、国信创投支付现金,购买星投基金全部财产份额及星微国际0.0285%的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青岛双星向包括双星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4月9日
《公司章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修订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不时修订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青岛市国资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安永、验资机构、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上市公司审阅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方案》《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认购邀请书》《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上述差异是由于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Doublestar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064362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26,920.007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证券代码000599.SZ
成立时间1996年4月24日
上市日期1996年4月30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电话0532-67710729
传真0532-67710729
公司网址www.doublestar.com.cn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

1、本次交易已经青岛双星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所必需的全部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已就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完成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备案;

4、本次交易已取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准;

5、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事项已获越南国家竞争委员会无条件批准;

7、本次交易涉及的反垄断事项已获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57号);

8、本次交易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9、本次交易已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50号)。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履行全部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6年6月3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35671_J02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3日止,中金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97.80元。

2026年6月3日,中金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本次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6年6月3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35671_J03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6月3日止,公司实际已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3,913,043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97.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1,657.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08,340.2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73,913,043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617,295,297.20元。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拟发行股票数量为174,291,938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4.59元/股(向下取整精确至1股)与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680,760,022股)的孰低值)。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公司与双星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双星集团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本次认购中,双星集团拟以5,000

万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数向上取整精确至1股)。双星集团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最终为173,913,0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7.80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5月26日(T-2日)。本次发行底价为4.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6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22%。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91,657.6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1,208,340.20元。

(五)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1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双星集团10,869,56650,000,003.6018
2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478,260199,999,996.006
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086,956119,999,997.606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173,913101,999,999.806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5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739,13099,999,998.00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086,95673,999,997.606
7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565,22044,000,012.006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73,91332,999,999.806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69,56526,999,999.006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34,78224,999,997.206
11洪仲海5,434,78224,999,997.206
合计173,913,043799,999,997.80/

(六)锁定期安排

双星集团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双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76098R
成立时间1980-09-1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341.46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柴永森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轮胎、橡胶制品、橡胶和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工业机器人、机械装备、工模器具的生产和销售;废旧橡塑绿色生态循环利用整体
解决方案及副产物的生产和销售;人工智能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汽车后市场和工业后市场的模式创新(公司住所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禁止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0,869,566股
限售期18个月

2、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E5213T7F
成立时间2024-11-0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6号楼12层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3,478,260股
限售期6个月

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4945A
成立时间1999-04-19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6,086,956股
限售期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时间2011-06-2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2,173,913股
限售期6个月

5、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0951519W
成立时间2005-09-3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50,242.483852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222-225室、11层、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发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和处置;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1,739,130股
限售期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时间2006-06-08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6,086,956股
限售期6个月

7、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7693819XU
成立时间2011-05-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96号3层B303
法定代表人何肖锋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币、外币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9,565,220股
限售期6个月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成立时间2023-12-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7,173,913股
限售期6个月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成立时间1994-01-21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782,484.5511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5,869,565股
限售期6个月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成立时间2003-09-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住所/主要办公地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5,434,782股
限售期6个月

11、洪仲海

姓名洪仲海
住所福建厦门市思明区****
居民身份证号3505221973********
获配数量5,434,782股
限售期6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经核查,发行对象双星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回避表决。除双星集团之外,本次发行其他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最近一年重大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双星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双星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在发行人定期和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发行人本次向双星集团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除双星集团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2)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根据竞价结果,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洪仲海均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及/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主体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者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养老金产品、保险产品参与认购,前述获配主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

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综上,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分类标准
I型专业投资者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II型专业投资者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投资者类别分类标准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I型专业投资者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普通投资者

本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发行对象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双星集团II型专业投资者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3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型专业投资者
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6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7洪仲海普通投资者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11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I型专业投资者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已出具《关于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公司不参与相关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询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通过询价过程形成有效的价格,则本公司将按照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青岛双星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继续参与认购。

2、本公司具备按时、足额支付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款的能力。

3、本公司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青岛双星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双星集团外,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材料时作出承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中不属于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除双星集团外,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其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贵公司/您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贵公司/您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机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本机构参与本次认购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认购行为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发行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1、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经过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取得了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50号)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本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除双星集团之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市公司未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五、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全部必要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本次发行的法定条件。

(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证券代码:000599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173,913,043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43,113,119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6年6月18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双星集团所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除双星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6年5月 2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双星集团804,382,84735.45539,738,648
2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26,781,79923.21497,837,695
3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14,864,74618.28414,864,746
4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44,164,7971.95-
5张颖3,420,0000.15-
6田克3,038,4000.13-
7郭新2,981,4570.13-
8郭建佩2,486,6000.11-
9张国祥2,300,0000.10-
10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2,276,6900.1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双星集团815,252,41333.37550,608,214
2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26,781,79921.56497,837,695
3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14,864,74616.98414,864,746
4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44,164,7971.81-
5工融金投二号(北京)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478,2601.7843,478,260
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6,086,9561.0726,086,95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173,9130.9122,173,913
8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1,739,1300.8921,739,130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086,9560.6616,086,956
10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565,2200.399,565,22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城投创投、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信资本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存在因被动稀释而跨越1%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双星集团804,382,847815,252,41335.4533.37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526,781,799526,781,79923.2121.56
青岛城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14,864,746414,864,74618.2816.98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及中介机构相关费用后,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等用途。募集资金的实施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整体债务水平、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现有资源对重组后的业务进行整合,提高整合绩效。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治理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发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造成直接影响,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双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除双星集团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若未来上市公司因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新增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上市公司2025年和2026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分别为-0.1585元/股(即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0.0186元/股(即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2025年和2026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分别为-0.1472元/股(即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和0.0173元/股(即2026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

第五节 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督导责任与义务如下:

一、持续督导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应当自完成资产交付或者过户之日起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

二、持续督导方式

独立财务顾问将以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及其他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

三、持续督导内容

独立财务顾问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完成资产交付或者过户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本次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予以公告: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三)已公告的盈利预测或者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项目主办人吴丹、詹斌
项目组成员张玺、邹栊文、翁嵩岚、史勤旭、郭月华、王子轩、杜旭、田映雪、李金伟、于润泽、孙斌捷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人李广新、李嘉慧、祁辉

三、标的资产审计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人王冲、王茜

四、上市公司审阅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朱建弟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话021-23282801
传真021-23282801
经办人杨宝萱、王晖

五、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毛鞍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人王冲、王茜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60号);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35671_J03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4、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

联系人:王博、林家俊

电话:0532-67710729

传真:0532-67710729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