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关于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立案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420万元及以同期LPR为计算标准,自逾期退还之日起计 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 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天然气”)与广东广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广骏”)的合同纠纷,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原告诉讼请求,公司依法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2025年10月18日、2026年6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旌能天然气收到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川06民终 130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次诉讼案件已二审立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告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控 股子公司存在其他小额诉讼事项,其所涉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