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将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将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晟辉”)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拟将被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思明区法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执行(卖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泉州晟辉持有公司股份3,672,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思明区法院拟将泉州晟辉持有公司的股票拆分成193万股(占总股本1%)+407万股(占总股本2.1%)后分别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强制卖出。权益变动后,泉州晟辉持有公司股份3,672,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672,301 | 5.00 | 3,672,301 | 1.9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思明区法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执行(卖出)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泉州晟辉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泉州晟辉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