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3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消除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以及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执行力的议案》
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4月28日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98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5月5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哈工智能”变更为“ST工智”。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为尽快解决会计师提出的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相关问题以及公司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1.对照上市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对公司目前现存的内部管理制度、流程进行梳理,并对需要补充修订之处进行更新完善;
2.充实内审队伍,健全上市公司组织架构,建立起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3.尽快充实公司的管理层团队,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尤其是投后管理、长投项目)、公章管理等;4.新制度建立完成后,公司经营管理层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管理。
5.如若公司管理层不执行或怠于执行董事会决议,给公司及股东造成相关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