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地产”),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4.76%。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远地产近期向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申请银行贷款,专项用于“时代国际花园/宏远雍雅台”项目(具体用途为房地产开发贷款接续贷,用于归还中信银行存量开发贷款),申请授信额度16743万元,期限五年,提供担保方式:项目物业抵押、项目销售应收款质押和本公司提供保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五票同意、无反对无弃权票),担保额度属于公司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批准范围内的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已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情况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本公司 | 宏远地产 | 100% | 74.76% | 16743万元 | 2亿元 | 12.52% | 否 |
前述《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6年4月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5月8日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公司对宏远地产的担保额度为2亿元,本次拟发生担保金额16743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16743万元,本次接续贷归还存量开发贷,原担保余额归零;同时本次为接续贷进行新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16743万元、被担保方宏远地产可用担保额度为3257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宏远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2月,注册地为东莞市南城区宏远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连莹,注册资本6800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等。宏远地产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元)
| 资产总额(元) | 负债总额(元) | 银行贷款总额(元) | 流动负债总额(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利润总额(元) | 净利润(元) | |
| 2025年末/年度 | 1,203,122,175.77 | 899,395,848.87 | 167,450,000.00 | 812,747,031.85 | 303,726,326.90 | 11,054,841.91 | -38,540,918.99 | -50,099,514.36 |
| 2026年3月末/一季度 | 1,188,031,077.90 | 895,753,486.29 | 167,450,000.00 | 809,530,473.41 | 292,277,591.61 | 3,920,600.18 | -11,463,029.17 | -11,448,735.29 |
宏远地产不涉及其他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借款人:宏远地产;贷款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贷款金额:人民币16743万元,期限五年。
2.保证合同
保证人:本公司;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16743万元。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宏远地产日常经营所需,被担保人宏远地产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产质量、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能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无提供反担保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3.5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剩余担保额度总金额18257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167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其他担保协议经本公司披露公告及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