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4  海马汽车(000572)公司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3 日14:30

2.召开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40 号1001 栋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景柱

6.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7 人,代表股份579,130,81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566,943,2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7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3 人,代表股份12,187,6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媒体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75,08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20%;反对3,603,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2%;弃权4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

同意8,445,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315%;反对3,603,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8548%;弃权43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7%。

议案2.00 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574,288,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38%;反对4,454,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92%;弃权38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同意7,645,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222%;反对4,454,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6725%;弃权38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54%。

议案3.00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75,075,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8%;反对3,569,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4%;弃权4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8%。

同意8,432,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274%;反对3,569,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5857%;弃权48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9%。

议案4.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75,103,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6%;反对3,560,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7%;弃权4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同意8,460,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516%;反对3,560,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8.5072%;弃权4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2%。

议案5.00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574,280,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24%;反对4,486,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7%;弃权36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同意7,637,3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573%;反对4,486,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9271%;弃权36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56%。

议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574,174,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1%;反对4,4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0%;弃权4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9%。

同意7,53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3078%;反对4,4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9382%;弃权46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40%。

议案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74,795,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15%;反对3,86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弃权4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同意8,15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878%;反对3,86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9102%;弃权4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20%。

议案8.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574,804,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0%;反对3,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9%;弃权4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

同意8,16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574%;反对3,8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0.9270%;弃权46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55%。

议案9.00 关于预计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同意7,5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537%; 反对4,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15%; 弃权4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48%。

同意7,5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537%;反对4,4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5.5715%;弃权4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国华、李举政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海南晋世律师事务所《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