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创业: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西部创业(000557)公司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20 日9:15-9:25 ,9:30-11:30 ,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 座5楼2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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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存兵。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1人,代表股份856,312,39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1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8,016,1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8,296,2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6%。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8 人,代表股份 160,465,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169,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8,296,2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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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 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 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5项 提案:

提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47,315,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9493%;反对8,146,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9514%;弃权85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3%。

同意151,468,4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3933%;反对8,146,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68%;弃权850,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9%。

提案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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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847,315,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9494%;反对8,98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495%;弃权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同意151,468,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3934%;反对8,98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7%;弃权9,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9%。

提案3.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提案

同意847,502,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9711%;反对8,70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170%;弃权10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同意151,655,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5096%;反对8,708,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71%;弃权101,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提案4.00 关于董事薪酬的提案

同意847,493,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9701%;反对8,714,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177%;弃权10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同意151,646,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4.5041%;反对8,714,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08%;弃权104,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提案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同意852,983,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113%;反对3,318,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876%;弃权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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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57,136,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7.9256%;反对3,318,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3%;弃权9,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雍丽楠、黄兴龙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