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5 月19 日(星期二)
议室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 号数源科技大厦18 楼公司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9 人,代表股份323,484,8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317,609,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0.84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6 人,代表股份5,875,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75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6 人,代表股份5,875,04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6 人,代表股份5,875,0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555%。
议。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21,425,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4%; 反对1,9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8%;弃权 1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同意3,81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466%;反对1,9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8049%;弃权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5%。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21,42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34%; 反对1,9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8%;弃权 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同意3,81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466%;反对1,9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8049%;弃权1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85%。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21,40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8%; 反对1,9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8%;弃权 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74%。
同意3,79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313%;反对1,99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9606%;弃权8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81%。
4.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301,420,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4%; 反对2,3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9%;弃权 1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76%。
同意3,37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488%;反对2,3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6040%;弃权1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2%。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01,41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0%; 反对2,3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6%;弃权 10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5%。
同意3,37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233%;反对2,3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0.7929%;弃权10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8%。
6.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9,53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32%;反 对1,9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36%;弃权1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32%。
同意3,83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904%;反对1,92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7896%;弃权1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1,064,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7%; 反对2,3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5%;弃权 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同意3,45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969%;反对2,30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2865%;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
同意89,541,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6%;反 对1,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04%;弃权11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30%。
同意3,83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432%;反对1,9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7402%;弃权1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66%。
9.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321,50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7%; 反对1,8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3%;弃权 1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同意3,894,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879%;反对1,8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9538%;弃权10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毛一伦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5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