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9  金浦钛业(000545)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水西门大街509号26楼会议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彦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8 人,代表股份191,961,8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145,324,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2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7 人,代表股份46,637,72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7 人,代表股份46,637,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7 人,代表股份46,637,72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了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 决方式,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8,47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35%;反对3,0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022%;弃权4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2%。

同意43,150,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5234%;反对3,0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49%;弃权4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817%。

2、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88,69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90%;反对2,8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955%;弃权3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6%。

同意43,372,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9986%;反对2,8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53%;弃权39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461%。

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188,173,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66%;反对3,4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717%;弃权3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7%。

同意42,849,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1.8774%;反对3,40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4%;弃权38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302%。

4、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浦集团回避表决。

同意43,136,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928%;反对2,8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6.2055%;弃权60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7%。

同意43,136,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4928%;反对2,89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55%;弃权60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017%。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88,678,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98%;反对2,8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070%;弃权39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2%。

同意43,354,8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9608%;反对2,8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27%;弃权39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8364%。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188,50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83%;反对3,0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002%;弃权38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同意43,179,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5841%;反对3,07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63%;弃权38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8296%。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88,24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46%;反对3,0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134%;弃权6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0%。

同意42,922,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0337%;反对3,09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8%;弃权61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255%。

8、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188,45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07%;反对2,9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133%;弃权6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1%。

同意43,126,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4705%;反对2,9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86%;弃权60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3009%。

9、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8,44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70%;反对2,9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5246%;弃权59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4%。

同意43,119,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2.4553%;反对2,9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52%;弃权59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26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远彬、徐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3、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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