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王3: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变更会议地址及新增见证律师的公告
猴之王(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变更会议地址及新增见证律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普通股 | 400045 | 猴王3 | 2026年5月19日 |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 由于会议场地原因,为保证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现将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东侧门5楼老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2. 为进一步保障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确保会议审议
事项表决过程真实、有效、规范,公司决定新增聘请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两名专业律师孙童伟、李坤对本次股东会全程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其他说明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及2026年5月14日公告的《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中所披露的股东会通知事项保持不变。
猴之王(深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