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新业 楼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志雄先生
定。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2 人,代表股份269,955,48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167,572,10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4.25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0 人,代表股份102,383,3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820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9 人,代表股份9,481,32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9 人,代表股份9,481,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7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共2 项,表决情况如下:
1.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43,9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 反对5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05%;反对5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59%;弃权7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6%。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42,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1%; 反对5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0%;弃权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8,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89%;反对5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48%;弃权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金涛、戴懿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