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金资本: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燕飞)

查股网  2025-03-27  华金资本(000532)公司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黄燕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被依次选举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任职至今。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黄燕飞,女,197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ACCA)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前资深会员。1995年8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现任副研究员。历任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SH)独立董事,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20.SZ)独立董事;现任广州慧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的任职情况为:2024年6月28日及之前,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6月28日至今,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据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日常工作地点在北京,但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电话连线、微信等即时通

讯方式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各专业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其中,第十届董事会四次,第十一届董事会五次)以及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或列席了上述会议。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召集召开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024年,共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5日召开会议,公司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向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年审注册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沟通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及审计时间计划;

(2)2024年2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的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会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年度审计预审情况;

(3)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以及公司拟续聘2024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4)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6月28日召开会议审核拟聘财务总监事宜;

(6)2024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

(7)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核与监督作用,先后召集召开两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副总裁人选以及董事会换届拟提名的董事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核拟聘副总裁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2024年6月6日召开会议审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3、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上述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上述事项,本人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年初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召开了五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对所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具体如下:

(1)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了《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以及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同意提交第十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

(2)2024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了推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以及《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3)2024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4)2024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续租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5)2024年12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签署《2025年电力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审查,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4年,我主动关注了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的股东提问,并通过参与2024年9月12日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中报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的途径,深入了解股东的想法与关注点;同时,我也重视参与投资者管理工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的相关汇报。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媒体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本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15天,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要求。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广东证监局和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年报编制、新公司法专题以及独立董事专项等课程的培训。上述培训,本人均按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了解上市公司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最新的法规修订情况,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审议通过了7项关联交易事项,具体的议题详见本报告“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之“(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基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3月,本人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6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睢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本人就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3月,因公司治理需要,公司拟增聘三名副总裁;2024年6月,因第十

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的原因,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并于换届后对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进行了聘任。本人参与了对上述所有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详见本报告“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中“2、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并认为所有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关于2023年度经营成果汇报,根据行业和公司发展现状,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考核认定,符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2024年始终秉持对公司及其所有股东负责的精神,与公司保持了积极且顺畅的交流。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准时参加了所有相关会议,并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在公司的重要事项审议上,我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并利用我所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与完善。同时,我也积极地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5年,我将秉持勤奋、严谨、审慎的态度,遵循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持续地执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深厚的行业经验,向公司贡献更多有益的建议,充分展现独立董事的价值,确保董事会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有效地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燕飞

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