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以不超过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 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 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16 日召开 了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开展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 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主 营业务开展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1 年。
3、投资方式: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委托理财的投向包括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 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期,任一理财产品期 限不得超过1 年期。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9 月16 日召开了202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委托理财事宜在董事会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委托理财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 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 收益。
2、信用风险:可能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 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 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公司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 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兑付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 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