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总经理工作制度(2026年9月17日制定)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6 年9 月17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议事规则、报告机制,规范日常生产 经营管理,保障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地,防范经营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国有控股、 农药化工主业、子公司众多的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 连聘连任。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
第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经营高级 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无表决 权。
第二章任职条件与任免
第四条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 员工的利益关系,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2.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4.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 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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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司章程》、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副总经理职权:
1. 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照总经理确定分工分管业务板块、职能部门、子 公司;
2.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主持专项工作,召开分管业务协调会议;
3. 对分管范围内中层管理人员任免、机构调整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4. 监督分管板块安全环保、生产运营、内控风险;重大异常第一时间向总经 理报告;
5.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6. 完成总经理交办其他工作。
第九条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权:
1.主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公 司资产抵押融资方案,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5.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 的责任;
6.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管理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 议的权利;
7.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 责任;
案;
8.定期及不定期地向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
9.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10.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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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忠实勤勉义务
第二十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忠实勤 勉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同业竞争;不 得内幕交易。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 织实施;履职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董事会可按程序予以 解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 程》;本制度若与法律、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冲突,以法律、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时亦同。本制度生效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 年12 月修订)》予 以废止。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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