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5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现将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公司决定对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广东奇化的无法收 回的其他应收款22,515,075.15 元和长期股权投资17,700,000.00 元,共计 40,215,075.15 元相关资产依规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抵消债务
重组需现
金偿还广 东奇化金
收到普通
债权偿还
已计提坏账准
项目 账面余额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备
金额
额
其他应
收款 23,358,465.75 100,000.00 23,258,465.75 743,390.60 22,515,075.15 广东奇化破产 程序已终结,公
司根据实际情 况,对该其他应
收款及长期股
权投资进行核
销。
长期股 权投资 17,700,000.00 0.00 17,700,000.00 0.00 17,700,000.00
合计 41,058,465.75 100,000.00 40,958,465.75 743,390.60 40,215,075.15
二、本次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共计40,215,075.15 元。公司已根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款项及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及 减值准备,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 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三、本次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本次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销。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核销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 销其他应收款及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核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