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新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王新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 理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新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377-83880269
传真号码:0377-83882888
电子邮箱:wxhbfjj@sina.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 号中南钻石有限 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473000
特此公告。
附件:王新华先生简历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附件
王新华先生简历
王新华,男,汉族,1974 年10 月出生,毕业于重庆工业 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中 南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综合办公室 副主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 表等职务,现任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 理、改革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
王新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 《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