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6 年9 月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9 月15 日以电子邮件形 式发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大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朱琳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65)。
表决情况: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