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02  新金路(000510)公司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3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 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 日后的3 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6,485,43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6,485,43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以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970,87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出 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已得到解决, 刘江东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刘江东先生未减持公司

股份,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752,95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078,36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7.57%,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102,831,3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6%。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 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