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于2026 年5 月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5 月20 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形成以下决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梅玫女士、何静女士、戴为民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2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承销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号)。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回避票:3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