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盛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绿景退(000502)公司公告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欣逢盛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28 号富力国际金融中心A2 栋 3008 单元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飞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719,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3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41,719,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73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 人,列席5 人;其中董事朱晓薇、周先娜、袁熙因工作原 因以通讯方式列席。

2.公司在任监事3 人,列席3 人;其中监事史册女士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 列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不适用)

(一)审议通过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 积投票议案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积 投票议案适用)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总资产169,595,102.48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资产43,242,778.9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928,285.11 元(合

并会计报表数据),每股收益-0.1349 元。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积 投票议案适用)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积 投票议案适用)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 2025 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4,928,285.11 元(合并会计 报表数据),未分配利润-182,827,538.62 元(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因此,公 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需整体表决的非累 积投票议案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蔡雨欣、孔德骏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关于欣逢盛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之见证法律意见书》;

欣逢盛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