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5 月18 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05 月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5 月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05 月18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 号6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会议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出差期间无法现场
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郭锐先生代为主 持。
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03 名,其中持 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00 名,代表股份数量 341,618,0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41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 名,其中持 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 名,代表股份数量 241,424,4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98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95 名,代表股份数量100,193,582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9.2125%。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计600 名,其中持有效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97 名,代表股份数 量10,997,0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11%。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39,156,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794%;反对1,858,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2%;弃权60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5,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150%;反对1,858,9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45%;弃权 60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05%。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40,075,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5484%;反对1,516,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0%;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454,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708%;反对1,516,6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918%;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18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872%;反对1,857,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8%;弃权5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61,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569%;反对1,857,6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26%;弃权 57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0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 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241,184,444 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7,886,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4643%;反对1,998,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9897%;弃权5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50,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421%;反对1,998,2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12%;弃权 54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9,627,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172%;反对1,444,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8%;弃权5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06,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952%;反对1,444,1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26%;弃权 54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2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970,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2249%;反对2,084,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3%;弃权56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49,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227%;反对2,084,89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86%;弃权 56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86%。
本次会议除表决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作 出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刘荷婷律师、陈晨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