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3-10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042,5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3年10月,公司为参股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57,078.80万元,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万元) | (万元) | 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进展情况 |
公司 | 新疆宜化 | 35.597% | >70% | 302,900 | 14,238.80 | 1. 新疆宜化股东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由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25%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新疆宜化另一股东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按39.403%的比例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 2. 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
史丹利宜化新材料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持股35% | ≤70% | 50,000 | 42,840 | 2. 史丹利宜化新材料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 |
合计 | 352,900 | 57,078.80 | — |
2023年5月8日至10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为171,957.6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
二、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公司按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14,238.80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
4. 保证范围:租赁本金及租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
(二)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市支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保证方式:公司按17.85%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提供担保金额:42,840万元。
3.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该部分本金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前述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违约金、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1. 新疆宜化股东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后续融资及信用评级,需控制对外担保额度,不再为新疆宜化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同比例担保。为支持新疆宜化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25%的比例为新疆宜化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2. 公司间接持有史丹利宜化新材料12.06%的股权,公司于2019年引入的投资方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史丹利宜化新材料5.79%的股权,史丹利集团间接持有史丹利宜化新材料82.15%的股权。根据湖北宜化新动能纾困专项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章程,该合伙企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由公司按
17.85%的比例为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史丹利集团按82.15%的比例为史丹利宜化新材料提供担保。
3. 新疆宜化、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08,40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15,020.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36%;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3日